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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拍卖公告2018年8月21日-24日房产网络专场拍卖会(在线竞价)(详情见内)
————发布时间:2018/7/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21日10时至2018年8月24日10时在“淘宝网”(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国货路8号2605室,权证号:黄2006005714;建筑面积145.61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6年9月。土地宗地号:黄浦区董家渡街道763街坊1/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未记载。 
评估价:1044万元 
起拍价:835.20万元;保证金:8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8月21日10时至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9月7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16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817638    李先生    021-63374966   吕先生
(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26120000*81753
有情连接:https://sf.taobao.com/sf_item/573205371388.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2.0TbFPm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21日10时至2018年8月24日10时在“淘宝网”(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国货路8号2001室,权证号:黄2004003036;建筑面积: 148.19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4年3月。土地宗地号:黄浦区董家渡街道763街坊1/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未记载。 
评估价:1051万元 
起拍价:840.80万元;保证金:8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8月21日10时至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9月7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16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817638  李先生   021-63374966   吕先生
(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26120000*81753
有情连接:https://sf.taobao.com/sf_item/573204943882.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0TbF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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