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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拍卖公告2018年12月18日-21日房产网络拍卖会(在线竞价)(详情见内)
————发布时间:2018/11/13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8日10时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青岛路66弄7号2001室及附属地下一层车位123号,(权证号:黄2005008620;房屋建筑面积:179.25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05年10月。土地宗地号:黄浦区南京路街道5街坊9/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2年3月6日至2072年3月5日止。
评估价:1666万元
起拍价:1166.2万元;保证金:116.6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时至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12月31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817638  李先生  63374966  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52
有情连接:http://www.gpai.net/sf/item2.do?Web_Item_ID=20357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8日10时起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其昌南路(现为南期昌路)346弄48号202室,建筑面积:126.71平方米;权证号:松2008024828;权证核准日期:2008年11月2日;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2001年;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方松街道8街坊4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期限:未记载;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 43263.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临嘉松南路,南临其昌南路(现为南期昌路),西临思其路,北临河道。
评估价:363.91万元
起拍价:262万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时起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看样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4时至15时30分。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19年1月8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之前欠缴的税收和费用、可能办理二次过户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经查询申请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由他人代收,若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18年12月17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817638 李先生      021-63374966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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