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2018年12月2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静安区新疆路500号1801---1818共18套办公用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室号建筑面积房地产权证号房屋用途1180159.41闸2007019784办公2180261.88闸2007019787办公3180346.37闸2007019786办公41803B54.47闸2007019777办公5180556.17闸2007019776办公6180660.12闸2007019775办公7180756.61闸2007019791办公8180842.58闸2007019778办公9180950.41闸2007019783办公10181050.50闸2007019779办公11181142.78闸2007019780办公12181256.77闸2007019781办公13181360.26闸2007019785办公141813B56.40闸2007019782办公15181554.33闸2007019788办公16181646.37闸2007019790办公17181762.49闸2007019789办公18181860.02闸2007019774办公合计977.94(房地产总建筑面积:977.94平方米;办公楼);登记日期:2007年12月。土地宗地号:闸北区北站街道67街坊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综合(商业、办公);使用期限:2002-12-20至2052-12-19止。
评估价:3352万元
起拍价: 2347万元;保证金:23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12月25日10时至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支付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1月9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支付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817638 李先生 021-63374966 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有情连接:http://www.gpai.net/sf/item2.do?Web_Item_ID=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