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权属状况: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300号1402室、1403室,建筑面积分别为188.46平方米和164.64平方米,2005年竣工,总层数为20层,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房地产权证号分别为虹2006001419和虹2006001418,房地产核准日期:2006年1月26日。所有权来源:买卖2. 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虹口区江湾镇332街坊4丘;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综合,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宗地(丘)面积:14456.00平方米。
3. 四至情况:标的所在办公楼“元和投资大厦”东沿逸仙路,南近纪念路,西近车站西路,北近万安路,位于中外环间。
4. 特殊说明:
(1) 该2套房产已租赁给一家单位使用,租赁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租金已付至2024年6月30日,即买受人无法享有租赁期间的租金收入。租赁合同上显示承租人已交付租赁押金10000元整,租赁结束后,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协调押金的事宜。
(2)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所发生)亦由买受人承担。
(3)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