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088号1716室,房地产权证号:沪(2016)奉字不动产权第005719号;建筑面积:54.28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0年;总层数:16层;房地产核准日期为2016年9月7日。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奉贤区江海镇12街坊45/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宗地(丘)面积:31144.68。
3、建筑物状况:总层数16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名义层为地17层,实际为第14层;朝向为朝北。
4、四至情况:所在为“绿地翡翠国际广场”,四至情况:东临:建贤路、南临:解放东路、西临:南桥环城东路、北临:新建东路。
5、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及买受人的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5)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