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介绍Product 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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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伊犁南路500弄8号101室
建筑面积:253.99平方米
用途:公寓
总层数:13层
竣工日期:2003年
参考价:1375万元
1、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长宁区伊犁南路500弄8号101室、地下一层157号车位、地下一层158号车位共1套房产及2个车位。房产建筑面积为253.99平方米;二个车位的面积均为30.1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长2004021759号。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2003年;房地产的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地产总层数为13层;房地产核准日期:2004年7月26日。
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长宁区虹桥路街道145街坊1/2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共用面积:1939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期限:2001-7-6至2071-7-5止。
3、建筑物状况:该标的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13层,每个楼层设有2户,该标的位于建筑为第1层的101室,101室为复式,共2层,厅挑高。局部经改动,房型为五室两厅两厨五卫,第一层一房一厅朝南,两厨一房朝北。第二层一房朝南,两房朝北。
4、四至情况:该标的所在小区名称“古北中央花园”,四至情况:东临小路,南近富贵东路,西至伊犁南路,北临红宝石路。地处内中环间。
5、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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