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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433弄1号17D室(房地产权证号:普2004029689;建筑面积:185.30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05年7月26日。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普陀区长寿路街道4街坊10/1丘;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商住综合。
3、建筑物状况:拍卖标的所在建筑物竣工于2000年,为2梯4户高层住宅。总层数20层,该标的位于17层。
4、四至情况:标的所在小区“锦海大厦”,东至亚新生活广场,南至新会路,西至胶州路,北至长寿路。
5、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