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介绍Product 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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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设备
l 洗脱两用机 XTQ-50F 2016. 1 1
2 烘干机 SWA-50 2016. 1 l
3 办公桌     12
4 办公椅     5
5 货架     22
6 周转箱(白)     460
7 周转箱(蓝)     42
8 不锈钢柜     12
9 双门风冷冷冻柜 BD12L2LF   2
10 面包醒发室     l
11 热风炉 SM-705EE 20 14. 09 l
12 搅拌机 SM-25 2014. 12 l
13 电磁炉商用 HN-TP3500   l
14 不锈钢柜     6
15 工作台     12
16 复印机 IVC2265   l
17 压面机(羊角面包)     2
18 搅拌机 VFM7   2
19 微波炉               、、.     l
20 电子秤                 I YHC-L08   6
21 半自动斜刀切片机 CEMLB412   1
22 急冻库     2
23 奶油料理机 MIX30CP   1
24 打蛋机     1
25 搅拌机     2
26 water  cooler     l
27 面包发酵机     2
28 卧式发酵柜     1
29 面团搓圆分匀机     1
30 5层烤箱     1
31 旋转烤箱     l
32 面包模具     100
33 冷冻柜     l
34 托盘堆垛车     l
  共计     696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9年4月2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非支付宝账户),同时还需向法院交纳工程拆除保证金34万元,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2、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含工程拆除保证金)后,应在拍卖成交裁定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清全部拍卖标的。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除、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后,其保管责任和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保管方不承担保管责任。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部分拍品数量溢缺包括缺损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3、买受人在拆卸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提货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拍卖标的物的起重、包装、搬运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搬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持特种设备拆装资质证上岗操作,并需购买相关安全保险。禁止买受人在厂内进行相关物资的转让交易。提货搬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运时,如损坏地面、墙体建筑设施等,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拆卸机器设备时不能损坏存放场所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场所屋顶、墙面、地坪、门窗及原有设施)。如由于拆卸原因造成存放场所结构损坏的,买受人须恢复原样并承担赔偿责任。
4、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清标的物,逾期须向保管方支付占用场地的相关费用。
5、以上相关的损失赔偿和不能提清拍卖标的物而造成的工程拆除费用等均在工程拆除保证金中扣除;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按上述规定提清拍卖标的物的,工程拆除保证金由法院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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